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销量达352.1万辆,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
2022年开年国务院、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位相继出台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
▶▶▷三部门联合:“新能源汽车将成为农村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引导充电业务运营商、新能源汽车企业在大型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充换电站,优先推进县域内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使用电动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在旅游景区和特色小镇的应用。探索建立车桩站联动、信息共享、智慧调度的智能车联网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成为农村微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支持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和家电下乡。
据悉,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将在全面总结内容形式的基础上升级完善,有望在全国范围继续开展,推广城市也将进一步下沉。随着此次三部委发文明确,新能源汽车未来在农村市场的地位有望进一步增强。
▶▶▷发改委等多部门:“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对于指导“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重点如下:
①新建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②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
③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④到“十四五”末,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国务院:“京津冀及周边新能源运输车比例力争达到80%”1月7日,国务院发布《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80%。
▶▶▷国务院:“规划建设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
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完善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实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规划》还提出,在推广低碳设施设备方面,规划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重点推进交通枢纽场站、停车设施、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推动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发展,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
▶▶▷交通运输部:“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提出,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另外,将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规划》提到,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规划》还要求,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到2025年,有序建设100个左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发改委等七部门:“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购买限制”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购买限制。
①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
②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
③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
④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建设,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
⑤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消费相关基金。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国务院:“2025年新能源汽车将达到新车销售总量20%”
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发改委:“加快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电动汽车在短途物流等领域推广”
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氢能等方面,《规划》明确:
①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清洁替代,加快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电动汽车在短途物流、港口和机场等领域推广,积极推进船舶与港口、机场廊桥岸电改造和使用,开展氢燃料电池在汽车等领域的应用试点,降低交通运输领域能耗和排放水平。
②健全冷链物流设施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分拣包装、移动冷库等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配送冷藏车,提高“最后一公里”冷链物流服务效率。
③推广集约智慧绿色物流发展新模式。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提升物流自动化、无人化、智能化水平。扩大新能源运输工具应用范围,推广绿色包装技术和物流标准化器具循环共用。
▶▶▷发改委&商务部:“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1月26日,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意见》明确: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深圳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储放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车路协同和无人驾驶技术应用。重点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换电设施布局,推进城区、产业园区、景区和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简化项目报备程序及规划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方面审批流程,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鼓励相关企业围绕充换电业务开展商业模式创新示范,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支持引导电网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及运营、交通、地产、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鼓励创新方式开展各类业务合作,提高充换电业务运营效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
1月2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要推进低碳交通发展,促进城市交通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交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利用,加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站)、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
从以上政策可见,国家对于新能源领域的重视程度正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政策利好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行业的高质量飞速发展,2022年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